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環保部第42號令)等相關規定,現將《拾屯港利周邊片區(西側)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主要內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拾屯港利周邊片區(西側)地塊(以下簡稱“調查地塊”),位于銅山區拾屯港利上城國際西側,北側至楊東村及楊西村;東側至港利上城國際;南至楊西村;西側至楊西村。調查地塊占地面積為98144平方米(約147.22畝)。1997年之前:該地塊均為農田,1997年該地塊東側新建九里家禽;2008年地塊九里家禽南側為道路工程公司,2004年-2013年西側、南側新建居民用房,地塊內新增林地;2013年-2020年:地塊內西側新增建設居民用房。目前地塊上為居民房、九里家禽、道路工程公司、農田、樹林。根據《徐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及《建設用地項目呈報材料》((銅)地掛呈字[2019]第21號)地塊擬開發用途為住宅用地,屬于第一類用地。
二、調查結論
2020年10月,南京科泓環保技術有限責任公司受徐州市銅山區土地儲備中心委托對拾屯港利周邊片區(西側)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調查進行了兩次采樣,第一次布置地塊共計布設了10個土壤檢測點位,4個地下水監測點(均為水土聯合檢測點位);因2021年3月12日評審會未通過,且存在以下問題:快篩時,T2點1.5-2.0米,4.0-5.0米,T3點3.0-4.0米,5.0-6.0米,T9點4.0-5.0米砷超標,但部分未送檢,故第二次補測T2、T3、T9快篩及送審土樣砷;地塊內新增補測道路工程公司維修車間水土結合點、九里家禽孵化車間2內土點;所有點位補測土壤氨氮;本次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檢測指標涵蓋《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規定的初步調查階段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的必測項目(表1共計45項)、pH以及地塊識別的其它特征污染物(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滴滴涕(O,P'-DDT、P,P'-DDT)、滴滴滴(P,P'-DDD)、滴滴伊(P,P'-DDE)苯并芘、石油烴、氨氮)。
檢測結果表明,根據《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對地塊樣品檢測結果進行分析,總結如下:土壤中重金屬砷、鎘、鉛、鎳、銅、汞、石油烴(C10~C40)、氨氮等有檢出,但均未超過篩選值,土壤中重金屬六價鉻、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揮發性有機物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滴滴涕(O,P'-DDT、P,P'-DDT)、滴滴滴(P,P'-DDD)、滴滴伊(P,P'-DDE)均未檢出。
根據《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Ⅳ類標準、《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滬環土〔2020〕62號),對地塊樣品檢測結果進行分析,總結如下:地下水樣品中重金屬土壤中重金屬鎘、石油烴(C10~C40)、氨氮、耗氧量等有檢出,但均未超過篩選值;重金屬銅、鎳、砷、汞、鉛、六價鉻、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滴滴涕(O,P'-DDT、P,P'-DDT)、滴滴滴(P,P'-DDD)、滴滴伊(P,P'-DDE)均未檢出。
基于現場所采集的樣品檢測分析結果表明,該地塊土壤污染物含量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規定的第一類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不屬于污染地塊,符合規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可用于住宅用地開發利用。
三、調查建議
(1)加強對未受污染地塊的環境監管,在該地塊下一步開發利用前,保護場地環境不被外界人為污染,杜絕出現廢水、固廢等傾倒現象,保持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處于良好狀態。
(2)后續場地開發利用過程中需制定詳實可行的工程實施方案,并嚴格按照實施方案及各項規章制度。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版),國家加強對土壤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對開發建設過程中剝離的表土,應當單獨收集和存放,符合條件的應當優先用于土地復墾、土壤改良、造地和綠化等。
委托單位:徐州市銅山區土地儲備中心
編制單位:南京科泓環保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黃工
聯系電話:025-8528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