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邳州市運河街道河灣片區地塊一位于邳州市運河街道河灣居委會、濱湖大道南側、勤豐路北側,地塊占地面積約為27926.06平方米(約41.89畝)。該地塊歷史為工業用地,一直為徐州市鑫源紡織有限公司,企業在2018年被征收,2019年-至今,地塊部分廠房被運河街道拆遷辦及消防支隊用作辦公場所,僅作為辦公室,無污染產生。
根據《邳州市中心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該地塊后續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R2)、城市道路用地(S1)、公園綠地(G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二、調查結論
根據目前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結果,邳州市運河街道河灣片區地塊一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河北省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DB13/T5216-2020)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和重慶市地方標準《場地土壤環境風險評估篩選值》(DB50/T723-2016)中居住用地篩選值。地下水樣品中各檢出污染物濃度低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IV類標準、選取的《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9)中公式計算出的值。
因此,該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符合《邳州市中心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中用于二類居住用地(R2)、城市道路用地(S1)和公園綠地(G1)的開發利用,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以結束。
三、建議
(1)加強對未受污染地塊的環境監管,在該地塊下一步開發利用前,保護場地環境不被外界人為污染,杜絕出現廢水、固廢等傾倒現象,保持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處于良好狀態。
(2)后續場地開發利用過程中需制定詳實可行的工程實施方案,并嚴格按照實施方案及各項規章制度。
委托單位:邳州市運河街道辦事處
編制單位:南京科泓環保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及電話:田工-18752731172